宠物托运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流程
1、畜主或委托人到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注册备案的)采集样品(犬类:血液、新鲜粪便棉拭子、眼泪棉拭子各一份,单独包装;猫类:粪便棉拭子一份)贴好封条,填写好采样单(一式两份,盖采样宠物医院的章,采样的执业兽医师签名)。
2、 样品连同采样单由畜主或委托人送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一般要求属地管理),南宁市的送至南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地址: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电话0771-3923102)。
3、携带检测报告、采样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和宠物至所属地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申报点可登录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公共查询栏目查询申报点地址或电话)办理检疫合格证。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检疫合格证有效期为3天。
5.相关表格下载:桂渔牧发 [2013 ]143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犬和猫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
6.动物检疫申报点查询:http://infosearch.gxahi.com/FrmJYSBDCX.aspx
附 :
南宁市各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方式
南宁市12个县(区)、3个开发区设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辖区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业务联系及投诉电话如下:
华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6301905
经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4516603
西乡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2318712
青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5566077
良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4509669
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3290779
江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4887886
高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3214435
邕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4721108
武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6226042
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7223489,7222283
宾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8252923
上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5211376
隆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6522551
马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771-6822313